教育部提醒:这类学历,不予认证

(原标题:教育部提醒:这类学历,不予认证)


来源:人民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日前发布提醒:通过跨境远程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一直不在认证范围内。中心采取的疫情期间特殊认证规则仅针对受疫情影响被迫由面授课程转为线上学习的情况,从未将跨境远程纳入认证范围。

此外,中心还表示,部分不良中介机构将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与跨境远程学习方式一概而论、混淆视听。请广大留学人员谨慎甄别,不要盲目听信各类平台上的“解读”及“攻略”。

近期,结合公安机关通报的情况及留学服务中心实际认证工作,发现仍有不良中介机构及境外院校混淆、曲解留学服务中心针对新冠疫情期间的特殊认证规则,在网络平台虚假宣传,谎称不需出境学习便可通过认证,虚构学习经历,伪造申请材料,情节严重者甚至构成诈骗。

因此,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请认真做好留学规划,选择出国留学项目时多方参考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官方网站提供的信息,提高警惕、防范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开盘大涨!韩国股市熔断

芯片股,集体大涨!美光科技市值突破1万亿美元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人民网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