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招盘活低效楼宇:可转保租房、养老院,最长享15年过渡期

(原标题:广州出招盘活低效楼宇:可转保租房、养老院,最长享15年过渡期)

大湾区经济网广州6月23日讯,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关于推进低效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为盘活存量空间、推动城市更新提供政策支撑。

支持功能转换六大方向

《实施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低效楼宇可支持功能转换或临时利用为科技创新、研发设计、保障性租赁住房、养老、酒店、文娱、医疗健康等方向,设立最长15年的使用过渡期及后续有偿使用路径。

政策主要支持国有建设用地上存在安全隐患、设施老旧、能效低下、空置率高等问题的既有非居住建筑,集体土地上合法商办类物业也可参照执行。

简化审批流程鼓励市场化参与

在审批环节,由各区政府建立低效楼宇动态管理台账,成熟项目优先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推行实施方案一站式联审联验,简易装饰工程实行备案管理,大幅简化手续。

同时,鼓励物业权利人自主更新,也支持通过产权收购、权益入股、合作经营等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专业机构参与改造与运营。

推动"楼宇—街区—商圈"联动

政策还着力推动"楼宇—街区—商圈"联动,统筹优化公共空间,支持商业外摆、休闲活动及夜间经济发展,整体提升街区活力与品质。鼓励产权人利用现有房屋场地,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场所转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

在资金支持方面,低效楼宇增设必要的消防楼梯、连廊、无障碍设施、电梯、停车充电等配套设施用房,可按规定不计入容积率;国企自有物业更新,租赁期限可延长至最长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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