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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决定对众邦银行实施接管

鉴于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众邦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众邦银行实施接管。

(原标题:金融监管总局决定对众邦银行实施接管)

观点网讯:7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接管的公告。


鉴于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众邦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众邦银行实施接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管期限自2026年7月3日起至2027年7月2日止,为期1年。


二、接管组织依法成立众邦银行接管组。众邦银行接管组由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武汉市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组成。


三、接管内容自接管开始之日起,众邦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相关职能全部由接管组承担。接管组行使众邦银行的经营管理权。


众邦银行客户业务照常办理,依法保障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


接管期间,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省人民政府监督下,汉口银行将依法依规承接众邦银行相关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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