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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就修改再融资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涉及四大核心修订

7月3日,北交所就修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拟完善储架发行机制、优化简易程序要求、调整财报有效期及明确重大变化标准。

(原标题:北交所就修改再融资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涉及四大核心修订)

观点网讯:7月3日,北交所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进行修改,自2026年7月3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改旨在提升再融资制度机制的包容性和灵活性,涉及四项核心修订。


一是完善储架发行机制。明确储架发行中“信息披露工作规范程度较高”的具体标准,要求保荐机构就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是优化简易程序要求。将简易程序需由年度股东会授权调整为股东会,并完善竞价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时间。


三是优化财报有效期的具体安排。在上位规则取消“6+1”财报有效期的背景下,明确审核注册过程中发行人披露新的年报、半年报的,可援引最新公告相应内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更新后的全套申报材料。


四是明确重大变化和重大违法的标准和要求。明确上市公司再融资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和应当履行的程序,以及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及中介机构核查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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