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未经核准变更机构营业场所,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公司被罚款人民币3.8万元)
2026年7月10日,许昌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公司因"未经核准变更机构营业场所",被监管部门做出"罚款人民币3.8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公司经理欧阳钰涵因"未经核准变更机构营业场所",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许金罚决字〔2026〕10号、许金罚决字〔2026〕11号本文由 AI 算法生成,仅作参考,不涉投资建议,使用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