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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尽职、未落实授信条件开立国内信用证、授信调查审查不审慎、运营管理不力、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存单质押业务、核保核签不审慎、印章核验不审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被罚款235万元

(原标题: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尽职、未落实授信条件开立国内信用证、授信调查审查不审慎、运营管理不力、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存单质押业务、核保核签不审慎、印章核验不审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被罚款235万元)

2026年7月14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尽职、未落实授信条件开立国内信用证、授信调查审查不审慎、运营管理不力、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存单质押业务、核保核签不审慎、印章核验不审慎",被监管部门做出"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罚款235万元,对南京溧水支行罚款250万元,对南京江宁竹山路小微支行罚款40万元,对南京莫愁湖支行罚款30万元。对赵敏、许哲华、陈贻训、沈菲、朱凌云、徐朝波、华根富警告并罚款共计51万元。对曹颖俊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对陈军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7年。"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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