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从业人员执业管理不到位、内控存在缺陷,深圳证监局对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
经查,你营业部存在个别从业人员私下接受部分客户委托进行期货交易并获取收益、对部分客户可疑交易回访工作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反映出你营业部对从业人员执业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下同)第五十六条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