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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费率,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通过保险代理人套取手续费,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合计66万元

(原标题: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费率,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通过保险代理人套取手续费,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合计66万元)

2026年08月0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费率,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通过保险代理人套取手续费,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监管部门做出“对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合计66万元。 对张静警告并处罚款9万元;对张勇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对刘少辉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负责人张静、张勇、刘少辉因相同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部门做出上述相应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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