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香港区域法院就涉及非法卖空的证券欺诈案审讯日期定于2027年8月23日

(原标题:香港区域法院就涉及非法卖空的证券欺诈案审讯日期定于2027年8月23日)

智通财经APP获悉,9月4日,据香港证监会,香港区域法院在陈海城(男)及李宝程(男)否认涉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00条下非法卖空的证券欺诈控罪后,将审讯日期定于2027年8月23日开始。

据指控,于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期间,陈及李讹称陈持有足够数目的该28家公司股份,以支持透过陈在贝格隆证券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发出的卖盘,但事实并非如此。结果,二人得以就相关公司的股份进行非法卖空交易,并获利约1,100万港元。

陈及李获准保释等候审讯,条件是他们:(i) 不得离开香港;(ii) 交出所有旅行证件;(iii) 定期到警署报到;(iv) 分别缴交200,000港元及84,000港元的保释金;及 (v) 于所申报的住址居住及就住址的任何更改通知警方。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