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收购新潮获反垄断审查通过:价格承诺与开放合作为市场注入确定性

来源:蓝鲸 媒体 2026-10-10 11:33:11

(原标题:分众收购新潮获反垄断审查通过:价格承诺与开放合作为市场注入确定性)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经依法审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此次获批,标志着备受市场关注的梯媒行业整合取得重要进展。

今年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大力促进新时代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户外广告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广告企业整合全产业链资源、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这为本次交易的监管方向提供了清晰的产业政策背景。

分众传媒表示,公司将依法合规推进本次交易,重点围绕价格稳定、公平服务等展开,在释放行业整合效率的同时,持续保障广告主、点位资源持有方及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规模与责任并重:以更严格约束维护市场竞争

公告显示,分众传媒在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的市场份额为50%-55%,新潮传媒的市场份额为5%-10%,集中后实体的合计市场份额为55%-60%。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在深入考察广告行业整体运行状况后认为,目前互联网广告已成为广告行业的主导投放渠道(2025年发布收入占广告发布总收入的比重超过85%);交通出行广告、传统户外大屏广告等广告品类,会在投放定价、投放效果等层面对电梯媒体广告形成一定竞争约束。

对此,分众传媒表示,此次交易目的在于整合行业资源、提升服务能力,行业发展成果将与广大客户及合作伙伴共享。伴随整合后企业体量与市场影响力扩大,分众将切实践行面向广告主、行业伙伴作出的公开承诺,持续履行监管承诺、接受监督,并引领梯媒行业回归价值竞争,推动行业向高质量生态、高效能协同演进,强化对品牌建设和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促进行业长期健康有序发展。

稳定市场预期:明确承诺保障客户及合作伙伴权益

针对交易审查过程中,相关方提出的行业整合后媒体采购成本问题,以及合作点位约束机制两大核心焦点,分众均提出了解决可能的潜在关注的有效方案。

在广告主权益层面,分众郑重承诺,没有正当理由,集中后实体各城市的年度实际成交价不超过生效日前24个月的分众传媒和新潮传媒各自的对应城市实际成交价。分众始终将客户权益置于优先位置。与此同时,分众将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及其所有商业条款,以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保障不同类型客户获得相应媒体服务。

就合作点位约束机制问题,独家合作是行业常见安排,主要用于解决电梯空间狭小、广告影响用户体验、存在安全隐患等痛点,也是很多媒体点位资源持有方希望的合作方式。但为进一步扩大梯媒体点位资源持有方的自主选择权,分众承诺放弃与物业公司等电梯媒体点位资源持有方已订立、生效的独家条款产生的全部相关权利;签订或续签点位时,不得达成独家条款和自动续约条款。

以上承诺意味着消除了行业整合带来的价格波动顾虑,原有品牌投放计划与年度预算确定性得到制度化保障,品牌传播布局可稳定落地、有序推进。集中完成后,分众将为合作伙伴提供更为稳定的收益、完善的数字化运营服务以及高效的资源对接,以促进更高质量的市场竞争。

提升竞争质量:从规模整合到能力升级

近年来,随着中国广告市场加速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广告主对媒体平台的要求已经从单纯的覆盖规模,进一步转向投放效率、数字化运营、效果衡量和品牌增长等综合能力。对于梯媒行业而言,未来竞争的重点也将进一步转向服务、效率和创新能力。

此次交易完成后,分众与新潮在媒体资源、运营体系和技术能力等方面有望进一步协同,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将更多资源投入数字化运营、智能投放、数据能力和广告效果衡量等领域。

对于分众而言,此次整合更重要的是将规模优势转化为能力优势。分众传媒表示,将深度融合双方智能投放系统、大数据平台、AI技术工具及研发力量,集中技术优势落地行业数智升级,积极践行户外广告数字化、场景化、智能化发展的行业导向,打造适配数字消费场景的新型广告传播模式,把整合产生的规模效应更多转化为技术创新、运营效率和客户服务能力,与广告主、合作伙伴及行业参与者共享行业发展的长期价值。

对梯媒行业而言,真正值得关注的并非简单的市场份额变化,而是整合之后能否进一步提升竞争质量——当竞争从资源走向效率、服务与创新,行业才能真正把规模优势转化为客户价值和长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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