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程序化交易!五家期交所同步明确六类红线,填补“罚则空白”

来源:蓝鲸 媒体 2026-10-13 16:20:00

(原标题:事关程序化交易!五家期交所同步明确六类红线,填补“罚则空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10月13日讯(记者 胡劼)近年来,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占比持续提升,无序高频报撤单、算法共振放大行情波动等新风险点不断凸显,相关市场主体的行为边界与责任约束亟待通过刚性规则进一步明确。

日前,上海期货交易所(含子公司上期能源)、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就修订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公告,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9日。

蓝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上述交易所均拟把程序化交易监管要求写入交易所违规处理规则中。具体包括以下六类情形:

一、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核查客户程序化交易报告信息的;

二、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违反规定开展高频交易的;

三、违反主机托管资源、交易席位管理要求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或者有效执行程序化交易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制度,导致重大风险的;

五、出现突发事件,未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的;

六、违反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根据本次修订的规则,期货市场参与者出现上述六类违规行为之一时,交易所将首先责令其改正。根据情节轻重,交易所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取消相应资格、宣布为“市场禁止进入者”等纪律处分,可以并处罚款。

业内人士指出,2025年10月《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实施后,全市场虽明确了程序化交易的各项行为义务,但规定本身没有配套对应的违规罚则,一线监管面对违规行为时缺乏直接的处置依据。经过一年过渡期运行,市场各类程序化、高频业务模式逐步清晰,此次五家交易所步调一致同步公开征求意见,把六类程序化交易违规情形正式纳入交易所核心违规处理规则,从制度层面打通了行为要求和处罚条款,真正有助于监管处置有规可依、刚性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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