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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局:宏福苑1850户业主签署出售买卖协议 占单位总数93.2%

香港房屋局公布,宏福苑业主签署出售买卖协议限期10月15日届满,共1850户业主签署,占单位总数93.2%,未签署者多涉及业权厘清或身处境外,房屋局将酌情处理。

(原标题:香港房屋局:宏福苑1850户业主签署出售买卖协议 占单位总数93.2%)

观点网讯:10月15日,香港宏福苑业主签署出售买卖协议限期届满。香港房屋局表示,共1850户业主签署,占单位总数93.2%。


房屋局发言人表示,部分业主因特殊情况未能在限期前签署,主要是需要更多时间厘清或处理宏福苑单位业权,包括遗嘱认证、破产、有业权争议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个案,亦有部分业主身处境外。


发言人称,一般私人市场买卖都会面对类似情况。对于相关业主,房屋局会“本着情、理、法兼备,并且以情为先的原则”,按情况酌情考虑和作出适当安排。


至于已签署的协议,发言人表示,会继续全速跟进契约转让手续,完成业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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