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21,股价大跌近10%!公司披露重大诉讼公告

(原标题:300221,股价大跌近10%!公司披露重大诉讼公告)

披露重大诉讼公告后,银禧科技今日(10月22日)早盘股价一度大跌近10%。

10月21日晚间,银禧科技(300221)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司作为原告,将彭某某、罗某某等六名自然人诉至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该案尚未开庭审理。这场持续多时的上市公司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治理博弈,进入司法阶段。

据公告披露,2025年1月16日,六名被告尚未持有银禧科技任何股份,在随后74天内集中完成建仓。2025年3月31日,六人的合计持股就突破5%;截至2026年8月31日,六方合并持股已经达到10.41%,合并计算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记者向银禧科技方了解,起诉受限的是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部分。如果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买入5%需要披露。

银禧科技此次公告的六名被告,与银禧科技半年报显示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高度相似,排名最前的是银禧科技目前的第一大股东彭朝晖。

公司指控:涉嫌隐瞒一致行动关系“夺权”

面对步步紧逼的资本集结,银禧科技在公告中还原了六被告的“闪电战”过程,并直指其隐秘夺权。

公司指出,六被告在建仓、提案、提名、表决各环节高度协同,不仅共同提案削减职工董事,还删改章程选举门槛。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六被告属于一致行动人,且未履行《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披露义务。公司认为,六被告未披露权益变动过程,拟在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的前提下收购公司,系不当获取公司控制权。为维护公司经营连续性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被迫提起本案诉讼。

上市公司诉求:限制超5%股份表决权36个月

在本次诉讼中,银禧科技的诉求直指六被告的股东权利。公告显示,公司请求确认六被告构成一致行动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并计算,且六被告不得收购公司。

更为关键的是,公司请求确认六被告就其合并持有的、超出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的股份,自各被告买入该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主持权等,亦不得就该等股份征集或者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上述权利。

公司还请求确认上述涉及股份自各被告买入之日起36个月内不计入出席公司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六被告共同负担。公告称,涉案金额为诉讼费及金额尚未确定的保全费。

银禧科技表示,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法院的裁定或判决可能对公司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行使表决权及其他股东权利产生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无直接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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