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落地再保险资金外来外用便捷化试点)
2026年10月28日,上海市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联合发布《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这意味着被保险业界称为“再保险资金外来外用便捷化”(下称“外来外用”)的试点政策,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办法》试点主体面向境内保险机构,即试点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通过再保交易中心完成场内交易形成的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净收入,可以按照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规定开展境外投资。
目前,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平安产险、中再产险四家保险公司成为首批试点机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作为首批合作银行参与。
一家保险公司的投资部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是由境内保险机构承接离岸风险、收取境外保险机构保费的再保险业务。以往,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若要投资境外,需通过保险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渠道,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险QDII的闲置额度有限,未必能满足这项资金的资产全球化配置需求。
上述保险公司投资部负责人表示,《办法》设置专项投资额度规模10亿美元,不占用保险机构现有QDII额度,为跨境再保险资金“引进来、用出去”开辟了全新通道。
他同时坦言,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之所以积极寻求境外投资,一是基于投资风险分散化、资产配置多元化的考量,二是博取更高的收益——由于近年来美元基准利率处于高位,投向境外可以创造更可观的回报。“境外投资收益的增加,也能增厚境内保险公司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的抗风险能力。”
全球保险业评级机构贝氏评级亚太区首席执行官罗伯特·柯蒂斯(Robert Curtis)在2026上海国际再保险会议期间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跨境再保险分入所归集的资金,若难以灵活出境运用,境内保险机构承接国际风险的意愿与能力也将受到抑制,国际保费量难以持续做大,不利于中资保险机构的海外营收扩张。
在罗伯特·柯蒂斯看来,这背后是中国再保险市场长期存在着一个结构性矛盾,即风险可以“保进来”,但对应资金难以高效“配出去”。概括而言,境内保险公司可以收取外币再保险保费,但这笔保费受制于QDII额度约束等因素,无法灵活投向对应的境外外币资产。
近年来,多家保险公司向相关部门提出便利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境外投资的建议,希望能给跨境再保险资金“引进来、用出去”开辟新通道。相关部门很快给予回应,制定并实施《办法》相关条款。
中国再保副董事长兼总裁朱晓云表示,“外来外用”试点政策将拓宽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的全球资产配置渠道,将极大提升境内机构参与全球市场的积极性与竞争力。
罗伯特·柯蒂斯对记者表示,再保险分入资金具有负债属性,需要与之匹配的全球投资渠道管理久期与汇率风险。“外来外用”试点政策实施,将令境内保险机构能对承接的国际风险进行更完整的资产端管理,而不是把资金沉淀在境内、被动承受币种和收益错配。与此同时,对境外分出保险公司而言,分入保险机构能否提供有竞争力的条款和资金效率(包括交易和清算效率,以及跨境业务成本),也是他们选择交易对手的重要考量。
罗伯特·柯蒂斯表示,一旦“外来外用”试点政策形成闭环,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国际再保险功能区的综合服务能力将得以提升,有助于吸引更多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落地。对中资保险机构而言,“外来外用”将提供一个在自贸区框架下先行先试的通道,促使他们在可控环境里,积累全球资产配置与跨境风险管理经验。
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临港新片区国际再保险功能区累计交易保费规模达到117.93亿元,超过去年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