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中国海外发展与中建财资管理订立金融服务协议 上限人民币10亿元)
观点网讯:10月30日,中国海外发展(00688.HK)公告,公司与中建财资管理订立金融服务协议,期限自2026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中建财资管理按非独家基准于香港向集团提供金融服务。
三类服务为资金管理服务、资金调剂服务及金融咨询服务。资金管理服务透过专用账户接收及划付集团资金,不收取服务费,集团就存放资金收取利息;金融咨询服务不收费。
上限方面,协议有效期内集团存放于中建财资管理的资金每日最高结余(含应计利息)不得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该上限占集团2025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值约0.97%。
定价方面,资金管理服务利率不得低于中建财资管理向中建股份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同类利率,亦不得低于三家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向集团提供的同类利率;资金调剂服务按一般或较佳商业条款提供,不要求集团资产抵押。
关连关系方面,中建财资管理为中建股份全资附属公司,中建股份为公司中介控股公司,中建集团为最终控股公司,协议项下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合并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低于5%。
上市规则方面,资金管理服务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资金调剂服务及金融咨询服务获全面豁免。
内控方面,公司须在首个专用账户开立后十个营业日内签订不可撤销押记协议,确保对存放资金的优先权;年度上限使用量达到80%时触发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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