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国内经济 - 正文

五部委发文:农房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围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王浩 2015-01-25 10:42:3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面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同时,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

通知指出,要因地制宜,全面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地要以登记发证为主线,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工作范围,建立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力争尽快完成房地一体的全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通知要求,计划在2014年年底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快调整工作计划,增加农房调查等工作任务,并制定补充调查方案。

已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省份,要进一步规范已有登记成果,提高成果质量。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