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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批复赣江新干航电枢纽工程 总投资35.35亿

来源:国家发改委 2015-01-26 14: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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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赣江新干航电枢纽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4]2867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江西赣江新干航电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发改交通字〔2012〕856号)、《关于江西赣江新干航电枢纽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的请示》(赣发改交通〔2014〕1120号)等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建设赣江高等级航道,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适应赣江水运和腹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意将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原赣江永泰航电枢纽工程坝址调整至新干县,建设赣江新干航电枢纽工程。

项目单位为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船闸、泄水闸、电站、鱼道、大坝、坝顶公路桥、库区防护工程及相应配套工程设施,其中,船闸工程为三级航道标准,闸室有效尺度为230×23×3.5米(长×宽×槛上水深),设计年单向通过能力为1879万吨,并预留二线船闸位置。水库正常蓄水位32.5米,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万千瓦。

三、项目总投资约353500万元,其中,由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4770万元、交通运输部安排内河水运建设资金49540万元、你省安排财政资金20000万元,项目单位安排自有资金69190万元,共计163500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46.2%,资本金以外投资190000万元利用银行贷款解决。

四、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机电设备、监理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五、项目规划无搬迁安置人口,生产安置人口928人。

六、在下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库区淹没、浸没调查,优化移民生产安置方案,认真落实移民安置规划,切实保证失地农民的利益;

(二)深入研究本项目坝址下游至樟树26公里五级航道的整治方案,并进一步研究坝址下游河床下切的合理取值,结合地质勘察和模型试验成果,优化工程方案。

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水运工程的要求,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和通航安全等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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