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作为“沈阳市中小企业2013年度第一期集合票据”的三家联合发行人之一,沈阳铭辰汽车有限公司(简称“铭辰汽车”)发布了提请启动信用增进程序的公告。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债增”)亦于当日公告,就该债项进行信用增进义务履行安排。
相关公告显示,“13沈阳SMECN1”发行总额为0.77亿元,到期兑付日为2015年2月4日,由中债增对本期集合票据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沈阳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再担保。其中,铭辰汽车发行金额为2700万元,按照募集说明书,应于兑付日前十个自然日以前偿还当期应付本息款项共计2856.6万元。
铭辰汽车28日表示,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将当期应付本息款项存入偿债准备金账户,正式提请启动担保程序,由担保人及再担保人履行代偿责任。中债增则表示,若铭辰汽车无法按期全额兑付本金和利息,中债增作为本期票据信用增进方,将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信用增进责任。
分析人士指出,中小发行人抗风险能力弱,近几年来,随着市场对民企债违约担忧加大,不少中小企业在发债时采取了增信措施。本次“13沈阳SMECN1”启动信用增进程序,说明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选择较高等级的外部机构进行担保增信,不失为降低债务违约率、降低投资人损失的有效手段。(葛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