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国内经济 - 正文

只有通过公正透明执法才能维护市场秩序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家发改委2月10日证实了对美国高通公司开出了反垄断调查罚单,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处2013年度中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并对智能手机专利授权做出多项调整。这一金额创下了中国反垄断罚款最高纪录。

高通公司早前已经表示,对这项裁决将不寻求法律程序的抗辩。针对高通始于2013年12月的反垄断调查一直备受关注,它被西方一些媒体描绘成是中国“经济民族主义”驱使的一项行动。这种高高在上的指责体现了一种傲慢。

早在2007年,欧盟委员会就接到诺基亚、爱立信、布罗德科姆公司、得克萨斯仪器公司、日本电气公司和松下电器产业公司等六家手机及手机芯片制造商对高通的投诉,指责高通公司利用在第三代手机移动通信(3G)技术领域掌握的多项专利技术,收取高额许可费,构成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违反欧盟反垄断规则。

中国此项反垄断调查起始于2009年两家美国公司的举报,而非中国监管部门故意制造。 2013年国内外企业对高通垄断的举报明显集中,主要质疑高通利用无线通信标准的市场地位收取高价许可费,还有对高通“反授权协议”的质疑,按照协议,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机公司必须给高通授权专利。这些做法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反垄断领域都是涉嫌违规的,因此,西方舆论质疑中国反垄断的目的而不是关注高通垄断行为本身是多么的虚伪。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中国缺乏监管的市场形成了“弱肉强食”的局面,甚至出现了“公司霸权”,很多跨国公司、央企、地方或行业龙头企业拥有了超越法律的市场权力。这些公司有时会为自己的特权辩护,并通过社会舆论混淆是非。现在,只有通过公正透明的执法才能恢复市场秩序。

根据裁定,高通3G和4G专利的使用权与不再该公司的其他专利进行绑定,高通也将按世界其他地区同样的费率向中国手机厂商收取专利授权费用。针对高通的罚金是其“2013年度中国市场销售额的8%”,而反垄断法规定上限为10%。因此,对高通的罚款并不算高,在美国的专业人士看来,触犯了法律的高通“差不多可以算是赢家了”,这项裁决公布后,高通股价在纽约市场的盘后交易中还有所上涨。

中国的反垄断部门应该加大对市场垄断的打击,公正执法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过去的几年,白酒、奶粉、汽车等领域都进行了整顿,但市场依然还存在一些涉嫌垄断的领域,包括央企在内,因为,2015年有必要继续严格执法,不管是跨国公司、央企还是民企,只要违规就要一视同仁进行惩罚。(编辑 祝乃娟)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