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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改4月实施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邱逸 2015-03-02 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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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革委发布“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4月1日起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通知》指出,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将各省份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实现价格并轨。同时,放开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安迅思分析师黄庆认为,国家将通过实现增量气和存量气的并轨,并通过试点放开直供用户门站价格,为实现天然气价格的全面市场化跨出了重要一步,同时也为天然气的市场化做好了初期准备。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完全放开气源价格,政府只监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

近年来,国家始终按照市场化的方向,不断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陆续放开了海上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和液化天然气(LNG)气源价格。价格放开后,对调动企业生产和进口积极性,释放非常规天然气产能,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天然气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

“未来天然气价格将形成市场化的定价规律,主要依托上海天然气交易中心来实现天然气的市场化价改,政府未来会逐步放开价格的管控权,实现上下游的市场交易,只对管输费进行一定的制定和管控,而在此轮价改通知中,就提出了‘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概念。”黄庆表示。

兴业证券研究报告认为,天然气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共轨的趋势是此前市场预期中的,但是通过大幅下调增量气价格、微上调存量气价格的这种方式,超出市场预期。

国内天然气价格改革之前拟定为“三步走”战略。2013年7月,国家发改委实施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再次将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2015年下半年为最后一步,市场此前预期存量气价格将继续上调,上调的幅度同样为0.4元/立方米,到时候存量气将与增量气价格一致,实现与市场接轨。

隆众石化网分析师王皓浩介绍,此次天然气门站存量气价格下调向增量气并轨的最主要原因是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遭到腰斩,在此形势下,国内可替代产品燃料油和LPG价格受影响也大幅走跌,因此天然气价格也迎来了价改以来的首次下调。

市场分析人士预计,通过新一轮价改,市场的投资方向和行业的发展或将受到一定影响。黄庆表示,未来中国天然气市场的投资主体或更加多元化,投资机会将更加多样化。一方面,本轮价改鼓励更多的上游投资主体进入,其中包括海上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和煤制气;另一方面,此轮价改的落地,对于天然气工业、发电、车船交通等新增用户都将形成一定的利好。

兴业证券也认为,《通知》对LNG汽车产业链条的影响是中性更偏利好,有利于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终端LNG车用价格或将出现一定程度下降,利于LNG汽车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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