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萨博汽车母公司国能电动汽车瑞典有限公司(简称Nevs)第三次在瑞典特罗海坦举行债权人信息通报会,讨论偿还债务方案。
据知情人士透露,NEVS在当天正式提出了再次延长重组时间的方案,为期三个月。一个星期后,NEVS才能正式获知延迟请求是否被准许。
去年5月萨博停产后,距今已近10个月。其间,萨博汽车公司的命运起起伏伏,险象环生,老板蒋大龙全部心思扑在复活萨博上,出售了旗下其他业务筹集资金。
萨博的一切问题,都归结在资金短缺上。目前,与NEVS谈判近一年的两个亚洲金主,基本上都已经达成合作共识。其中,NEVS第二部分商业计划,和一家公司成立股本对等的技术公司,已经在去年12月委托萨博相关部门,开发具体的项目。
这家技术合资公司的合作方,被外界认为是东风汽车。东风汽车集团相关人士对此没有否认,蒋大龙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也没有回应。
资金短缺阻碍萨博复活
2012年,蒋大龙打败青年汽车、庞大集团等六、七个中国车企对手,拿下已经停产的萨博汽车资产时,没有料到复活萨博比预想更艰难。
当时的蒋大龙很有信心,制定了萨博复产的中短期计划。一年后,萨博正式恢复生产,但最初每天的产量只有6辆。
蒋大龙很清楚,萨博发展过程中最需要的是,找到足够多的资金来恢复更大的产能。不久,山东青岛进入了他的视野。NEVS和青岛市政府所属的青岛青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协议,NEVS转让了22%的股份给青岛,获得19亿元的注资。
蒋大龙的思路很清晰,引入中国投资方后,不但获得了资金,而且中国股东的身份,为萨博汽车进入全球最大汽车市场中国市场提供便利。
出人意料的是,青岛政府此后并没有如约提供资金,直接导致NEVS陷入资金短缺困境,为萨博汽车此后一年的坎坷打下伏笔。
2014年初,蒋大龙开始四处寻找资金,被迫寻找新的合作方。去年5月,蒋大龙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没有对青岛政府的做法做出置评,但萨博汽车的供应商对此表达了极大的不满。
NEVS找到了两个金主,未经官方确认的消息称分别为印度的马恒达和中国的东风汽车,根据NEVS的商业方案,萨博业务可能一分为二:第一部分是和金主共同打造一个高端汽车品牌;第二部分是成立股比对等的技术公司,将凤凰平台卖给该公司,共同推出产品。
但长时间的谈判,导致了债主的不满,NEVS被迫进入重组保护。 去年8月28日,为了获得与“金主”继续谈下去的时间,NEVS向瑞典地方法院提交了重组申请,以获得保护,使之不会在与金主的谈判过程中被判破产。
重组过程依旧坎坷,一谈就是半年。据NEVS相关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决债务问题是目前萨博复活的最大问题,扫清债务后,NEVS将推行新商业计划。
2月26日,NEVS在特罗海坦举行的债权人信息通报会,商讨债务偿还方案,并且提出第三次延长重组时间的请求,期限为三个月。
NEVS提出的和解方案是,总数573名债权人中,469名将依然获得全额付款;而其余104名所持债务超过50万克朗的无担保债权人,NEVS则建议对于超过50万的债款部分,进行50%的折让。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天的通报会上,债权人并没有对和解方案持明显的反对意见。但债权人是否通过重组延期提议,则需要一个星期后才有正式结果。
理论上,陷入债务泥潭的萨博,仍然有可能走向破产。蒋大龙已经为挽救萨博投入了大量资金,包括出售了其核心资产国能生物发电集团的全部股份。
中国金主已经行动
萨博的金主们似乎更愿意接手一个没有债务的萨博汽车。正式合作的前提是,NEVS解决目前面临的债务问题。
“商谈仍然在继续推进,我们认识到谈判的复杂性、以及重组状态所带来的不确定因素。目前为止,NEVS的大股东一直单方面在为公司提供重组期间的资金支持,尽其所能帮助公司摆脱财务困境。为尽快能够结束重组,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至关重要。” NEVS总裁Mattias Bergman说。
据NEVS提供的最新信息显示,目前在谈的交易中,一家车企欲收购大部分NEVS股份成为公司新股东,并将萨博塑造为国际高端品牌;另一家则计划在萨博汽车瑞典工厂所在地特罗海坦,与NEVS合资共建技术研发中心。
“如果债务和解协议可以达成,我个人认为NEVS很有希望与一家财务实力雄厚的车企达成合作协议,债权人也因此能在将来继续与NEVS保持业务合作。也就是说,这样的债务和解方案对债权人其实是有利的。否则,债权人很可能将面临破产后的多年清算,也可能只是获得少部分的赔偿。”重组管理员律师Lars Eric Gustafsson说。
据上述知情人透露,NEVS商业计划中的第二部分,新项目组已经委托NEVS进行具体项目开发,NEVS的技术开发中心和这些项目可能直接转移到未来合资公司中。合作方被认为是中国的东风汽车。东风汽车去年1月全资收购的汽车研发公司瑞典T公司,前身是萨博动力总成公司。
事态正朝NEVS有利的方向发展,此前已经停止注资的青岛政府方面不久前也表态要发挥“积极作用”。不过,在2月26日的通报会上,债权人对此持反对意见。(编辑 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