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提出,严格规范减免、缓征、停征和取消收费基金管理。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清理规范收费基金。加快推进收费基金立法。
通知指出,新设立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但按照国际惯例或对等原则确需设立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