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新电改”方案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原则,强调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意味着推动十余年之久的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破冰”再次迈出实质性步伐。
“新电改”方案的核心内容包括: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确定了电力行业“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路径和目标。十多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已经在发电端形成多主体竞争局面,但输电、配电、售电垂直一体化的垄断局面仍然存在,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的最大障碍。
此次电力体制改革虽然并不包括市场讨论已久的“拆分电网”,但整体上体现了放松对竞争领域管制以及加强对垄断领域监管的思路。无论是对电网公共服务功能的明确,还是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抑或配售电业务的放开,将对现有的体制机制障碍进行撬动,体现了以市场之手打破垄断坚冰的意图。这将对未来我国的发电、输配电及用电格局产生深远影响,并有望开启万亿元市场,释放巨大的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