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28日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简称“《愿景与行动》”)。愿景与行动从时代背景、共建原则、框架思路、合作重点、合作机制等方面阐述了“一带一路”的主张与内涵,提出了共建“一带一路”的方向和任务。
关于“区域合作”,《愿景与行动》提出,秉持开放的区域合作精神,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彰显人类社会共同理想和美好追求,是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将为世界和平发展增添新的正能量。
关于“共建国际大通道和经济走廊”,《愿景与行动》提出,陆上依托国际大通道,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海上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中巴、孟中印缅两个经济走廊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关联紧密,要进一步推动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关于“贸易畅通”,《愿景与行动》提出,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加快边境口岸“单一窗口”建设,降低通关成本,提升通关能力;挖掘贸易新增长点,促进贸易平衡;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壁垒;拓展相互投资领域,推动新兴产业合作;中国欢迎各国企业来华投资,鼓励本国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
关于“资金融通”,《愿景与行动》提出,扩大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结算的范围和规模;共同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筹建,有关各方就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融资机构开展磋商;加快丝路基金组建运营;支持沿线国家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鼓励在沿线国家使用所筹资金。(相关报道见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