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每吨2370元,比市场价便宜700元;种子每公顷投入600元-700元,比市场价便宜300元,这两项就节省投入近30万元。”
经营着310公顷耕地的吉林省昌禾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经理谢大林说,“土地集中连片经营后,我们跳过中间环节,直接从厂家进货,大幅节约生产资料投入。”
全程农业机械化、精选优良品种、病虫害综合防治……该合作社2014年每公顷产量达到2.7万斤,比附近“一家一户”种植的产量多出2000多斤,增加收入2000元。同时,每公顷耕地节约成本1000元,一增一减间收入增加3000元。“规模经营增加了效益,有空间让利于民,今年流转村民土地的价格就比去年每公顷上涨了1500元。”谢大林说。
2014年,中国政府出台《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提出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既保护了农户的承包权益,又放活了土地经营权,有利于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吉林省镇赉县英台村的100户农户将450公顷水田的经营权流转给英台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集中连片后打破田垄,仅过去用于分割水田而不耕种的“田隔子”’就新增耕地20公顷,增加水稻产量40多万斤,增加收入近百万元。
随着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规模经营及生产效率提高,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民或选择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班、或选择外出务工经商,收入稳定增长。
这几天忙着育秧的英台合作社农户张伟领到了这个月的工资4000元,“每年流转土地收入2万元,妻子和我在合作社上班的工资收入8万元,比在外面打工强”。合作社2008年成立以来,农户纯收入比“一家一户”经营增长30%左右,基本家家都买了新车。
2014年末,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520万亩,占承包地总面积2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近400万人。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到5.2万个,带动和辐射农户200多万户。目前吉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万元,增速连续5年高于经济增速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