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是司法改革中一个新设机构,五个月前成立以来,委员会一直很忙。
4月16日,遴选委员会的法官检察官提任意见获得上海市人大通过,首批通过遴选、纳入员额管理的法官检察官名单即将公示。这些“新人”来自市二中院和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这四家试点法院,过五关斩六将,先后经历了入额基本条件审查、业绩考核、1月的笔试,以及3月来自遴选委员会15位成员的专业面试。
就在人大通过决议的前一天,上海两院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选任高级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很可能又将忙碌起来了。
遴选委员会曾在业内引起多种讨论,此前有学者认为,最合理的安排是设在省级人大,不恰当的安排是设在政法委。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上海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是一个独立机构,不归属任何组织。
4月17日,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上海社科院副院长叶青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介绍,上海遴选委员会的办公室分别设在上海“两院”,秘书处则设在政法委。遴选委员会并不改变过去的任免权归属,而是相当于在法院检察院提名、人大任免程序之间增加一项否决权。
遴选机制成为司法腐败防火墙
《21世纪》:遴选委员会相对于市高院人事部门、市级和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法官选任上有没有分工?比如分别对应专业把关权、提名权、决定权?
叶青:遴选(惩戒)委员会主要是从专业角度、司法规律角度来遴选优秀的法官检察官,或者惩戒、处理、调离专业水准能力不合格的法官检察官。
法官、检察官候选人所在单位会向委员提供有关法官检察官的办案业绩、办案经历、学历教育背景以及是否有过办错案、被处分或投诉等情况的材料,书面考试后,遴选委员会15位成员对候选人进行面试、投票。
党管干部的原则不变,法官、检察官最终的任命程序也不变,任免权仍是同级人大决定。此外,对于法官、检察官的日常考核,包括政治考核、业务考核也都不变,并不由遴选委员会管理,还是由各个单位的党组把关。
《21世纪》:遴选(惩戒)委员会人员构成多元,尤其是社会人士人数多于有关部门领导人员,这对选拔职业化法官人才的意义如何?
叶青:委员会从专业司法角度对职业化和专业化把关,另外防止出现法官任免的部门化和行政化。这项机制也可以防止司法腐败、司法行政管理腐败的问题,起到防火墙的作用。
遴选制度可以使得法官检察官的准入标准和要求一致,使得国家关于《法官法》、《检察官法》的专业上的条件规定可以统一使用,避免不同地区不同法院检察院掌握的标准千差万别,有紧有松,甚至开后门。
比如上海崇明县离市中心很远,交通不方便,有崇明的法官会希望提任到中级法院,在市中心工作条件会更优越。如果没有这样的机制,就可能通过打招呼、开后门等非正常途径调过来,而不是因为他真正的优秀。
《21世纪》:遴选委员会委员多元化,如何与“党管干部”原则协调?
叶青:法官检察官考核首先就是要从政治标准上把关。各个单位党组之前会对候选人有一个政治考核,而上到遴选委员会台面上的候选人政治上都已经过关了,优秀、优良、良好等评级,至少达到良好以上。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两院 秘书处设在政法委
《21世纪》:遴选(惩戒)委员会目前的工作机制是怎样的?
叶青:根据我们的工作章程,有人要被遴选或惩戒了,我们就要开会、面试、投票和筛选。比如,目前上海正在向社会公开选任高级法官检察官,一共四个职位,我们就要遴选了。这些职位是由各个单位自己拿出来的。
关于投票机制,是15位委员一人一票,采用记名形式,会议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全体委员半数通过有效。首次遴选面试时15位委员都参加了。
15位委员,其中7位分别来自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务员局、市纪委、市政法委、市律师协会、市委组织部,另有8个专家委员,我是刑事诉讼法领域的,其他委员分别从事行政法、法理学、外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宪法、知识产权法等专业。
遴选(惩戒)委员会办公室的办事机构,设在两个系统:上海市高院专门设置了遴选(惩戒)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也有遴选(惩戒)委员会办公室,我们本身也有个秘书处,设在政法委。
《21世纪》:惩戒委员会和遴选委员会是同一套人马吗?怎样开展工作?
叶青:对,都是我们15个人,不过目前还没有需要惩戒的事项。两者只是处理的事项不同,惩戒是从业务的角度对不适合做法官检察官的人进行处分,而工作程序是一样的,都是由各单位将名单报到惩戒办公室,再送到秘书处,然后秘书处提交给惩戒委员会,再经开会讨论、面试等程序做决议。
《21世纪》:法官检察官遴选有哪几类?对于有些地区院领导不需经过考核、考试环节就可入额的现象,应如何看待?有些法官因长期不在审判岗位,或临近退休,或对繁重工作的畏惧而不愿入额,选任过程中如何安排?
叶青:法官检察官遴选一般有三类。根据《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章程》,上海实行两类,一类是现在已具有审判员和检察员法律职务身份的人,确认入额,这也是遴选的一种形式。另外,就是从现有助理审判员和助理检察员中遴选法官检察官。可能其他地区还有一种遴选,就是由基层法官提任到中级法院的法官,由下级法院提任到上级。这一块,上海现在还没做,我估计未来会做。
像院长、副院长都是有审判员资格和检察员资格的,所以他们是确认入额,除非离开业务岗位、离开业务办案机关五年以上,比如到什么教育处、技术处、行政处等,则必须要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果长期在业务岗位上,本身有审判员检察员资格,有什么法定事由让他走人呢,没道理的。所以这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对于这些离开业务岗位五年以上的,如果不愿入额或者没有通过考核,就还是做司法行政人员,还是待在原来的岗位上。如果你不想回到审判业务岗位,还是选择待在辅助司法行政岗位上,那也不用考试。
“面试”主要针对岗位业务问题
《21世纪》:遴选法官的书面考试题是谁出的?面试时,都会提什么样的问题?
叶青:书面考试题是委托专家所出,有系统内的业务专家,也有系统外的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有一个题库,从中抽题。
面试时,会让候选人讲述三分钟想当法官检察官的理由,15位委员根据其所讲述的理由和事先提供的候选人材料,从业务角度提问。15位委员每个人都可以提问发言。
每位委员专业背景不一样,会从各自学科领域提问。
比如,问民事法官案件调解把握什么原则,问刑事法官在法庭上如何排除非法证据,或者问法庭调查阶段和辩论阶段法官所扮演的角色是否有差异。甚至会问到非常具体的,比如消费者打官司,金融消费者和一般的日常用品的消费者是不是有区分?有些民事法官调解撤诉率很高,就会问他是怎么做到这么高的调撤率的,看他的理念及他对民诉法关于调解的原则程序制度掌握得如何。一般不涉及到专业之外的问题。
候选人的材料会提前一个星期看到,我会主要看两头,书面考试排名在前10%和后10%的,并且会比较有针对性地根据办案情况、业务考核、所在岗位业务情况提问题。
如果候选人做过审判长,我会问他作为审判长在合议庭与其他人关系怎么处理。如果没有做过审判长,我会问他作为主判法官,如何处理和审判长的关系,另外如果让你做审判长,你认为一个审判长处置好一个法庭,应该把握哪几个主要环节。
《21世纪》:目前进行的法官选任以考核和考试方式并重,这样设计的初衷是什么?
叶青:因为法律本质上是经验,不单单是死记硬背几个概念和条文,法律是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所以需要有一定的实际办案经验。办案时间长短是很重要的。年轻人学历高,记忆力强,可能他笔试分数很高,说明基本概念、理论知识是掌握了的,但实际办案能力如何,适不适合当法官检察官,还得要看他与人交流、对某件事情判断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语言组织能力,以及是不是具有司法从业人员应有的气质和精神,这些就要通过面试来了解。
《21世纪》:有法官反映实际选任过程中,考试成绩更起决定作用,导致一些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因考试发挥不佳没有入额,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叶青:如果笔试不及格,那当然说明基本概念理论没有好好掌握。理论指导实践,这个实践不是个人的好恶习惯,办案要一讲标准实体法,二讲程序法规范,所以基本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知识是要具备的。
所谓看实践经验,是看实践中实施效果如何。有些人是有长期审判员身份的,但是长期从事综合行政管理的工作,不在业务审判岗位上,这些人我们就过滤掉了。另外还有一部分人分数很低,六十多七十多分,但是办案年限很长,从业务角度讲差错率改判率几乎没有,也没有不良的业务考核记录,我们就会给他入额。当然分数很高而没有入额的也有,我们看不出其能够胜任法官检察官、能够独当一面执法,认为还要继续积累经验。
《21世纪》:选拔的标准,是否会根据各级法院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要素以不同的权重?比如越往高级法院,对专业化和精英化要求就更高一些,因为要通过裁判建立规则;越往基层,地方性经验和亲和性可能就相对重要,因为主要工作是解决纠纷。
叶青:一审主要是对案件事实、证据把握和确定,二审侧重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再审主要负责监督,因此对不同审级法官的业务水平要求是不同的。对中级以上法院法官来说,主要是看他纠错和发现问题的能力,我们对他的提问会更侧重这个角度。
员额制改革与法官离职可能有关
《21世纪》:由于员额制改革的需要,必须进行一轮法官选任,这给部分审判人员带来了心理压力,此轮法官选任及背后的入额竞争,与法官近期离职人数较多有没有因果关系?
叶青:不能讲完全没有关系,现在法官离职我观察有这几种情况:一是上海实行最严格的职业回避制度,夫妇双方一方是律师一方是法官,有一方必须退出;二是法官检察官干了一段时间觉得不太符合自己的职业期望,不太能够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三是因为33%的员额限制,退一个才能补一个,有人算算自己任职年限资历,可能到四五十岁都没有空额,入额无望;四是在上海买房买车生活压力太大,虽然人财物省级统管,对法官检察官待遇上会有保障,但他认为保障还不足以改善现实生活;此外职业尊荣感不强,地位不高,保障水平不高,待遇水平也不是很优厚。我觉得也很正常,但这个职业不能完全都讲钱,要发自内心尊重喜欢这个职业,甚至愿意为此奉献,我们也需要这种精神。
《21世纪》:法官入额前后,在工资、福利等职业保障方面,是否会有提高,现有哪些制度设计?
叶青:肯定有提高。四中全会有明确规定职业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能对法官检察官随意调离、开除、除名、降职和降级。入额法官检察官薪酬待遇也会相应提高,这也是保障的内容之一。(编辑 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