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8个方面39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一是持续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府自身改革;二是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三是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四是推进金融改革,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五是加快推进城镇化、农业农村和科技体制等改革,推动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六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七是深化民生保障相关改革,健全保基本、兜底线的体制机制;八是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
关于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意见》提出,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国有资本效率,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制定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系列配套文件。制定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方案,加快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试点,形成国有资本流动重组、布局调整的有效平台。
落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开展售电侧改革等试点。研究提出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全产业链各环节放宽准入。推进盐业体制改革。
关于推进金融改革,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意见》提出,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适时推出面向机构及个人发行的大额存单,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放松存款利率管制。加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完善利率传导机制,健全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框架,
不断增强中央银行利率调控能力。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双向浮动弹性,推动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创新。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择机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进一步完善“沪港通”试点,适时启动“深港通”试点。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提高可兑换条件下的风险管理水平。修订外汇管理条例。
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探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制定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股指期权试点,推动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推动证券法修订和期货法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