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前100名上市公司中有22名退休官员任独立董事
姓名
所属公司
年龄
曾任职
市值排名
薪酬
衣锡群
工商银行
68
曾任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区区长;北京市市长助理兼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2
43万
杨春锦
中国建筑
65
曾任水电部干部司副处长;水利部人事劳动司处长;水利部人事劳动司副司长。
21
6.6万
于英辉
上汽集团
67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副行长;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货币金银处处长;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一部副主任。
23
5.83万
李长江
中国重工
66
曾任海军科技计划部部长;海军装备部副部长;海军装备部部长。
25
8.3万
曲红
中国重工
61
曾任国防科工委安全保密局局长;国防科工局安全生产与保密局司长;国防科工局退休干部局局长。
25
---
李纪南
中国重工
64
曾任国防科工委海军局局长;总装备部电子信息基础部副部长。
25
6.6万
张金奎
中国重工
62
曾任总装备部海军局总工程师、副局长。
25
1.6万
张新泽
光大银行
69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物价调查处处长、经济分析处处长、副司长、局级巡视员;征信管理局巡视员;征信中心副主任等职务。
29
21万
马林
平安银行
62
曾任国家税务总局税改司政策研究处副处长、税制改革与法规司税改处处长、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司长、所得税管理司司长。
31
39.1万
衣锡群
招商证券
68
曾任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区区长;北京市市长助理兼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35
12万
刘彩
中国联通
74
曾任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司长。
37
14.3万
季国平
京东方A
68
曾任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基础产品处处长,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助理巡视员;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副主任(副厅级)。
45
15万
于宁
京东方A
61
曾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处长。
45
15万
于宁
北京银行
61
曾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处长。
52
46.6万
王瑞祥
北京银行
67
曾任交通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52
---
李秀华
国电电力
66
曾任中央企业工委和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正局级专职监事、办事处主任。
53
2.3万
胡卫平
国电电力
64
曾任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调研员,处长,国家能源局油气司副司长。
53
4.16万
王晓齐
国电电力
65
曾任国家冶金局发展规划司司长兼军工办主任,国家经贸委行业规划司副司长,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局长。
53
2.98万
王瑞祥
国电电力
67
曾任交通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53
7.14万
张长胜
乐视网
68
曾任江苏省省委秘书长,省长助理
57
13.1万
陈杰
中航资本
62
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农税局局长,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
78
24万
丁仕达
紫金矿业
67
曾任福建省龙岩地委委员、龙岩市委书记。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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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世华
紫金矿业
64
曾任福建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福建省财政厅副厅级巡视员。
83
---
马林
双汇发展
62
曾任国家税务总局税改司政策研究处副处长、税制改革与法规司税改处处长、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司长、所得税管理司司长。
96
6万
张天富
恒生电子
68
曾任浙江省军区副司令兼参谋长。
98
12万
自2013年中组部下发被称为18号文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后,掀起了上市公司官员独董的“离职潮”。截止到5月18日,人民网(603000,咨询)金融通过wind数据终端梳理,发现在市值排前100名的上市公司中,目前只有22位政府退休官员任独立董事。
经统计,在市值前100位的上市公司中,已经大多数是在某一领域有一定建树的专家学者,也有部分企业界人士。不过,退休官员在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的也不乏其人,而且相当部分的独董曾任职于其公司所在行业或省市的利害部门领导岗位。
在这些独立董事中,薪酬最高者是北京银行独立董事于宁,年薪为46.6万元,他同时还兼任京东方A(000725,咨询)的独立董事,年薪为15万元。无独有偶,除了丁宁,衣锡群、王瑞祥和马林也同时担任两家市值前100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职。其他独董的薪酬在1.6万到43万元不等。
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其制度设计目的在于防止控股股东及管理层的内部控制,防止损害公司整体利益。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颁布指导意见引入这一制度,以制约大股东和经营层,达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上市公司每年年初发布的年报中会列出董事会名单,有些公司会公布其独立董事的年薪,通过这些公开的资料可以一窥究竟。A股建立独董制度以来,有些退休官员便频繁地出现在独董名单中。多数舆论认为上市公司是想利用他们的社会关系和人脉资源。
2013年10月19日,中组部下发被称为18号文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要求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即使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也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
根据18号文规定,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不得超过1个;所兼任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拟连任必须重新审批或备案,连任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
在中组部18号文出台前,对上市公司独董的任职资格与条件的规定主要来自《公司法》和2001年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董制度的指导意见》,但这两份文件只禁止独董不得持有任职公司1%以上股份,无亲属在该公司任职等,对独董是否曾是党政领导干部并无限制。
18号文下发后,部分中央部委也加强了管理,如教育部就要求北大、清华等直属高校的校级领导不得在企业中兼职。一些行业协会也参照执行。(薛白)(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