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平均工资主要数据显示,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6339元,同比名义增长9.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1%;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390元,同比名义增长11.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0%。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分析说,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的名义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0.7和2.5个百分点。
另外,不同地区、行业之间的差距也比较明显,比如从地域看,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列是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从行业看,非私营单位金融业最高。这种不同纬度的比较,也在提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最重要的着力点。城乡、地域、行业以及私营与非私营之间的收入差距,需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来缓解。
需要指出的是,通过数据人们也看到,虽然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快于非私营单位,相对差距略有缩小,但两者绝对差距仍旧在扩大,2014年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仅为非私营单位人员的65%。相关专家认为这里面肯定有不合理的成分,尤其是同一行业里,私营部门与非私营部门收入的差距,明显说明了市场竞争中存在一些不公平的因素。这令人想到了不少垄断行业。因此,在这些行业里加大公平竞争的程度仍需努力。
总体来看,尽管对收入“回落”的解释包括经济增长放缓,但是这两者的关系并不存在必然的正相关关系,在我国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在注重增长质量的前提下,经济平稳发展一段时期是必然的结果,但并不意味着人们的收入就要减少或是来自对收入的感受就要放低预期。经济平稳增长以及转型,终极目标是想要通过制度安排的改善获得更多的红利,比如通过对市场环境与规则的完善,来激发更多的活力与创新;通过对社会公平、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来提高人们创新的能动性,并提高人们的幸福感以及认同感。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说,从每个人个人角度来看,工资水平及增长速度均会因所属单位的行业、地区、性质,及个人所在岗位的不同而感受不同。也就是说,要仔细分析那些感到收入增长缓慢的人群产生这种感觉的原因,寻找制度的着力点,最终通过制度改进使他们感觉自己享受到了“包容性增长”,而不只是持有一种“被平均”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