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全面规范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人事管理的各个方面:任职条件和资格、选拔任用、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监督约束、退出机制等。
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是其中的“选拔任用”章节,《规定》提出:“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可以采取组织选拔、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进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跟领导人员有关的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切改革最关键的环节之一,《规定》中提出的“相关机构”可以是猎头公司。
事业单位改革早已拉开大幕,各个方面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比如分类改革、去行政化以及任期制改革,更有将事业单位人员保障机制推向市场的改革,这些改革彼此间都密切相关。不过,此次《规定》中关于领导遴选方式的改革,魄力很大,让人真实地体会到了去行政化的决心。面向社会与市场、将有能力的人选拔到合适的领导岗位,激活了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改革,为事业单位注入新鲜活力。
事业单位最终需要沿着分类管理的方向进行,即对林林总总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除去那些承担着准行政事务的事业单位,将大部分事业单位推向市场,无论是用人选拔机制、薪酬制度,还是人员社会保障机制,都引入更多市场机制。以往的事业单位附着在行政机关的周围,用人制度比照行政系统,干多干少一个样,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同时,也经常会有一些不能胜任岗位的人员被安排进来,这种不良循环,不仅不利于市场与政府的边界厘清,也使得一些本应该具有很大活力的事业单位逐渐失去活力。无论是从理顺市场与政府关系来说,还是从事业单位自身的竞争力与活力来说,事业单位改革都势在必行。
分类管理可以使那些面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事业单位较好地改制,用人机制当然也可以因此面向社会选拔。分类制的事业单位改革,还将会对未来的公务员制度改革起到较好的经验积累作用。公务员制度也依然处于探索之中,有学者提出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分类管理也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改革路径,前者把握决策与方向,后者主要依据绩效来评定薪酬与晋升。这些不同领域的分类改革,都是可以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推进,那些逐步走向市场的事业单位在改革后也将面临竞争的压力,越早吸收一些能力强者与新鲜血液进入,越利于将来的竞争。《规定》的出台正当其时,为事业单位改革的用人机制指明了方向。政府委托社会机构遴选能人志士,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对社会服务购买的兑现,反映了各方面改革共同推进、相辅相成的根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