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国内处副处长王庶在6月17-18日第三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上首度透露,中国将于近期向联合国提交“国家自主减排贡献”预案,并且建立全国碳市场已被写入其中,因此,建立全国碳市场,“不仅是对内的要求,也是我们对外要完成的承诺”。
就全国碳市场的建设进程,王庶表示,国家发改委希望能够在2016年底或2017年初启动全国碳市场;2017年到2020年之前,运行这个市场,并逐步发展和完善;2020年以后,扩充市场覆盖范围、交易品种,并考虑与其他国际市场连接。
对于区域合作碳市场,深圳市发改委副主任蔡羽表示,国际上成功的碳交易市场都是从区域合作市场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全国碳市场建立后,还应该而且可以存在多层次的市场。“全国市场是以大规模的排放单位为主,区域市场可以做间接排放,甚至可以做小规模的排放控制。”
加快出台《碳排放权管理条例》
按照发改委的时间表,全国碳市场最快会在2016年底启动交易。
今年下半年以及明年是全国碳市准备的关键期,王庶说,“我们的重点工作是推动出台《碳排放权管理条例》,制定全国配额总量和分配的方案,以及相关的管理配套细则,包括交易机构的管理办法、第三方交易机构的管理办法以及核查指南等。”
王庶透露,目前碳排放权管理条例已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在正在根据各个地方和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会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召开听证会,修改后,提交国务院法制办。
目前,发改委已经部署了全国各个地方开展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和报告工作。王庶介绍,国家发改委共将出台23个核算指南,现已出台了14个,这个14个里面有11个准备作为国家标准来进行发布。
全国碳市场的建设离不开地方的配合与执行。王庶指出,地方主要是配合国家做好政策的设计以及能力建设,重中之重是做好企业碳排放数据的报告与核查,未来,全国碳市场启动以后,地方还要负责配额的具体分配工作。
据了解,目前这些工作对于非试点地区来说,无论在人力还是财力上都存在较大的挑战。对此,王庶指出,虽然现在国家还没有专门为碳市场建设设立专项资金,但国家发改委一直在通过其他渠道开展相关工作,“从长期来说,我们还是希望跟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设立专门的资金支持这项工作的开展”。
提高碳市透明度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清洁发展机制和碳市场管理部主任郑爽认为,试点贡献给全国碳市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中,首要的是打好数据基础,其次要科学制订碳交易总量目标,并制订配额的调节机制。“为了减少碳交易体系实施的阻力,试点在总量目标的设置上,略显宽松,不是很严格,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今年最近几个月,临近履约,试点的配额价格却急剧下跌。”郑爽说。
郑爽还指出,从试点的经验来看,还要提高政策、数据和市场运行方面的透明度。现阶段,一些试点的量化目标、履约情况、实际排放量等基本信息都未公开,这使碳市场的参与方,包括控排企业、交易机构和投资机构,很难做出交易或者入市的有效的决策。
“以当前比较活跃的CCER交易情况来看,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就已经完成交易400多万吨,但是,价格信息仍然不透明,这并不利于我们建立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目标。”郑爽如是说。
此外,亚洲开发银行气候变化和碳市场专家莫凌水提醒,在建设全国碳市场的过程中,要同步建立以碳市场运行相对应的金融制度和财会制度。她认为,现在市场低迷与缺乏相应的金融和财会制度有关。“如果会计规则不改,碳配额和碳信用不能进入资产负债表,即使企业有一大批的碳信用和碳配额,在银行融资,企业上市的时候,其能否作为资产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区域合作:多层次的碳市场
全国碳市场建立之后,中国碳交易是否一定是在单一市场完成的?是否存在多层次的交易市场?
莫凌水指出,试点之间可以先相互合作连接,然后再拓展到全国,这也是一条建设全国市场的道路。她认为,七个试点通过两年的实践已经建设了一定的基础设施,积累了经验,锻炼培养了一批人才,具备连接的基础;此外,中国经济的区域性差异非常大,市场成熟度也不一样,在全国碳市的起始阶段,采用“自上而下”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可能会有一定的难度。
国际上成功的碳交易市场都是从区域合作市场发展起来的。“欧盟是最典型的,虽然全欧盟是一个规则,但其实是31个国家组成的市场。而加州市场通过加州区域减排倡议,和安大略省组成了区域合作市场。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区域合作市场的生命力可能大过单一的市场。” 蔡羽认为,中国未来的碳市场之路可能是多层次的碳市场。
多位地方发改委的官员也在论坛上表示,地方可以通过区域合作形成多层次的碳市场。
蔡羽认为,全国市场是以大规模的排放单位为主,区域市场可以做间接排放,甚至可以做小规模的排放控制。
深圳在此次低碳论坛上提出,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两个市场”——“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碳市场和“海上丝绸之路”区域碳市场。前者初期主要面向中国境内的西北省份,推动深圳碳市场交易规模的扩展;后者则主要通过引入东南亚、南亚国家的CDM项目下的核证减排量(CER)、自愿减排量(VER)及境外投资者进入深圳碳市场。
据了解,从去年至今,深圳陆续与包头等地签署碳交易体系建设合作协议。包头市发改委副主任刘青义透露,日前包头市政府已经正式批复了碳排放的实施方案,包头将围绕这些框架全面加强与深圳排放交易所的合作。
四川省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曾义平也表示,要从交易体系的建设、市场培育、跨区域扶持、碳金融创新、国际交流等方面,与深圳开展合作。“尤其是我们想在交易结构方面的建设上和深圳开展合作,四川交易所已经和深圳排放交易所有了充分的沟通与磋商。”(编辑 李雪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