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16日公告称,将于7月21日增发该行2015年第十期、第十三、第十五期、第十六期金融债券,四期增发总额不超过200亿元。
国开行本次招标发行的四期金融债均为固定利率品种,期限依次为10年、5年、1年和7年,金额分别不超过60亿元、50亿元、40亿元和50亿元。按期限由短及长,1年、5年、7年、10年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依次为2.64%、3.86%、3.94%和4.21%,起息日依次为7月7日、6月26日、7月10日、4月13日,均为按年付息。
四期增发债均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招标日为7月21日,缴款日为7月23日,上市日为7月27日。发行人对上述各期债券均保留增发权利。各期债券承揽费按认购债券面值计算,1年无,5年和7年期为0.10%,10年期品种为0.15%。各期债券均不设立基本承销额,均无兑付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