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土部、住建部、公安部、银监会等七部委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的亮点在于,将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
坦率地说,城市停车乱象并不鲜见,这不仅有公民素质的问题,也更是因为停车场数量不足、设置不合理引起的。在大城市供地不足的条件下,商业性停车场数量都远远不足,更遑论公益性停车场的建设。此次指导意见旨在改变这些不合理的局面,通过PPP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停车场建设,完全是一种可行的做法,须知,PPP正在不断进入着各种重要的领域,比如最近热议的地下管廊建设,再比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
PPP的模式,恰好应该是参与到那些准公共事业中来。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建设城市,简单说,可以使得城市建设更有效率、更合理化。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并非出于公益考虑,它们有着一定的收益考虑,这必然会改进原有的效率。比如,不仅增加停车场的数量供给,也使得停车场的分布更加合理化,还有,停车场建设也应该是建设智慧城市的一个重要部分,PPP的模式,可以使得有充裕的资金去开发一些拥有高技术的停车场,比如国外的旋转停车场等等,这些含有高科技的停车场,是一种集约型的停车模式,在较小的空间里容纳了原来根本不可能停下的车辆。
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场建设,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然而相关部门也应该同时做好规管。现实中,现有停车场乱收费的事情也屡见不鲜,消费者通常是举报也难以得到即时合理的回应。如果将此准公共事业的收费更多地放权社会部门,那么物价部门的监督应该较以往更为严厉。现在,建立停车场的门槛降低了,那么也同时应该规定,一旦违规,那么这种门槛应该立即抬高,只有事先规定明确了违规的责任甚至执照吊销,那么才能起到警示的作用。
城市停车乱象,给小区、路人有时带来了极大不便,也不利于城市建设,更谈不上智慧城市,现在指导意见给城市停车难的问题带来了解决方案,各地城市管理者应该积极响应,给当地的停车场建设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与市场环境,简化各种手续,并做好各种规范。(编辑 祝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