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产业观察 - 正文

我国将构建 “五位一体”行业信用体系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新华社 2015-08-19 10:41: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记者18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和国资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快构建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第三方机构合作、会员企业参与、政府指导推动、社会监督协作的“五位一体”行业信用体系的总体目标。

《意见》由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与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联合印发,是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重要举措。

《意见》指出,行业协会商会应发挥行业信用管理的主体作用,不断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体制,打造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在创新行业信用评价模式、探索开展市场化信用服务的同时,应正确处理评价服务中的利益与效益关系。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应充分发挥对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支撑作用。会员企业应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会员企业在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中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意见》,一旦发现违规失信的协会商会和A级以上备案企业,将分别注销其参评资质和信用等级,并录入“商务部商务领域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黑名单。参评协会商会及备案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将在商务部“行业信用评价备案管理”系统(xypjweb.mofcom.gov.cn)和中国市场秩序网上公示。(据新华社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