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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金融服务方式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玉 2015-08-24 08: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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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融办正会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有关方面,研究更为活跃的交易方式,创新私募债、票据等金融服务方式,争取在今年9月推出科技创新板。这是记者从8月21日举行的《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 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该实施意见共8个方面、20条政策措施,亮点多、创新性强、富有可操作性。

科创板立足科技类中小企业

科创板的定位为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由上海股交中心推出,其与上证所计划推出的战略新兴板有所不同。根据战略新兴板相关方案,其将面向已经跨越创业阶段进入高速成长阶段、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而科创板将重点面向尚未进入成熟期但具有成长潜力,且满足有关规范性及科技型、创新型特征的中小企业。

据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副总经理徐军介绍,科技创新板是为场内市场孵化上市资源的渠道。科技创新板将采取“稳起步,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服务对象是上海市尤其是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22园”的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根据试点进展情况,适当拓展服务区域。

徐军进一步介绍:运营模式上,科创板将运用互联网金融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包括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相结合,投贷联动等方式。服务方式上,除了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正在探索私募债、票据等金融创新手段。交易方式上,除了以协议交易为主,正在探索更为活跃的交易方式,包括在符合监管要求下,通过中介机构促进市场活跃。

徐军同时透露,科创板正在探索为本身结构为红筹模式但实体在上海的科创企业提供有效通道。对于挂牌条件,科创板采用的是基础性条件+个性化、可选择性条件相结合。其中,可选择性条件还需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完善,以实现既体现科创企业的一定门槛,又能满足科创企业对于融资服务的需求。审核方式上采取注册制,主要关注企业信息披露材料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

相较新三板的500万元投资门槛,科创板对个人投资者的门槛设置仅50万元,且设50%的涨停跌板限制。

实施意见亮点多

《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 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还指出,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支持实力雄厚且有长期投资意向的民营企业在沪发起设立股权分散的张江科技银行等民营银行,建立适应科技创新企业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据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创新促进处处长马文刚介绍,张江科技银行是首家为科技创业人才、科技创新企业、科技创新园区生态环境建设和创新成果转化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立足于自贸区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叠加和联动的优势。注册资本拟为30亿元到50亿元,由4~10家主要发起人和园区科技创新企业共同成立。

据马文刚透露,在银监会的关于民营科技银行的相关指导意见出台后,发起人名单可以得到确认。

此外,《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 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还指出,在推进多元化信贷服务创新上,鼓励条件成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上海设立从事股权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方式创新。

在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作用层面上,探索设立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现代科技投资银行,支持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壮大。积极争取试点成立区域性小微证券公司,专门服务于区域性股权市场,并通过加强与众创空间、科技创新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的合作,为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股权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外双向投资,扩大本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QFLP)范围,支持本市优质股权投资企业到境外设立基金开展投资,引进新技术、新业态,促进产融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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