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内蒙古财政厅招标发行了自治区政府第一批专项债券和第二批一般债券。同日,宁夏财政厅招标发行了自治区政府第二批一般债券。至此,今年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总额接近1.97万亿元。而随着发行工作稳步推进,地方债定价与同期限国债的利差水平正在拉大,地方债定价的市场化特征日渐凸显。
昨日两省级自治区发行的三批地方债各分为四期,每批四期债券均分为3年、5年、7年和10年固息品种,其中,内蒙古本批专项债合计金额112.15亿元、本批一般债合计金额424亿元,本批宁夏一般债合计金额35.73亿元。据Wind统计,在上述三批地方债顺利发行后,今年以来截至9月8日,已发行的地方债总额达到1.9663万亿元。
另据发行结果公告显示,上述十二期地方债中,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债券的中标利率均依次为3.14%、3.35%、3.53%、3.52%,均较各自的招标利率区间下限高出20BP,即较招标日前五个交易日同期限国债收益率的平均值高出20BP。
在今年地方债发行启动后的较长一段时间内,地方债公开招标发行利率一直向同期限国债的水平看齐,直到8月份中旬,地方债公开招标发行利率逐渐在高出同期限国债利率10BP的水平上取得“共识”。而从昨日发行结果看,地方债定价与国债的利差水平进一步拉大。
分析人士指出,地方债与国债之间存在流动性差异,理应给予一定的流动性溢价,再加上各地区信用资质不尽相同,地方债之间的信用利差也应有所显现,未来伴随地方债市场化发行进一步走向成熟,地方债的差异化定价将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