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央行《2015年第三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第三季度,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213.08亿笔,金额12.80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2.72%、 102.21%。
与此同时,首批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也进入续展(意为到期后,继续申请)申请阶段。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核实获悉,近日,央行已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工作文件的通知,多家支付机构也已收到该通知。但相关内容央行网站并没见公示。
通知要求支付机构应于《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向法人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续展申请。
此外,通知还列举了11项条款,比如如果支付机构存在任一情形,央行分支机构将敦促引导其开展兼并重组、调整支付业务类型或覆盖范围、稳妥安排市场退出等工作。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透露出来的信息是严格把关,尤其是“11项条款”,对支付机构续展申请有所影响。
27家机构续展申请
通知要求,非银行业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拟于《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核准的部分或全部支付业务的,应于《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向法人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续展申请。
当然,支付机构自主决定是否申请续展《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
而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业务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5年。
据了解,包括支付宝、快钱等27家企业第一批支付牌照将于2016年5月2日到期,因此,这27家企业将根据通知开始续展申请。第二批获得《支付许可证》的13家企业也将于2016年8月底到期。
记者从央行官网获悉,目前已获许可支付机构共有268家,而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因严重违规于今年相继被央行注销许可。
而对于获得《支付许可证》的机构来说,申请续展也将面临更高的要求。
“通知透露出来的信息是严格把关,甚至要支付机构准备好续展不通过的预案。”业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在支付机构申请续展应提交材料里,便包括拟续展支付业务未获人民银行同意的工作预案。
“11项条款”影响续展申请
此外,通知还列举了11项条款,对支付机构许可存续期间的表现设定了一定的标准。
其称,对于支付机构许可存续期间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应指导其客观审慎开展续展申请,敦促引导其开展兼并重组、调整支付业务类型或覆盖范围、稳妥安排市场退出等工作。
其中还包括,截至申请日,累计亏损超过实缴货币资本的50%的,而已获许可部分或全部支付业务未实质开展过,或连续停止2年以上的。发生占用、挪用、借用客户备付金行为的。存在转让或变相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行为的,等等。
对此,上述业务人士表示:“每一项都对应支付机构的某个痛点,不少支付机构或多或少与11项条款有关,尤其是对于第三批支付机构。”
以“存在转让或变相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行为的”条款为例,不少支付机构存在这种情况。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这对参与支付机构并购的企业有很大影响,如果企业并购了支付机构,需要报央行审批,但据其了解,很多并购并没有经过央行审批。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支付机构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或组织形式;或变更主要出资人;或合并或分立等,都应当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前报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编辑:李伊琳,邮箱:liyil@21jing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