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对扶贫工作的密集部署,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成为“十三五”期间的重要任务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
12月15日,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中央已与中西部22个省市自治区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对地方党委政府扶贫考核的办法也正在制定中。主要考核的内容包括贫困人口脱贫了多少,贫困人口收入增加了多少,贫困县“摘帽”了多少等。
11月底闭幕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被称为“史上最高规格”的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也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后中央召开的第一个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与地方政府党政一把手全部出席。
此次会议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提出,下一步要抓紧出台中央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建立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逐级督查制度,选择重点部门、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省份要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指出,中央第一次请中西部扶贫任务重的省区市的主要负责同志签署了责任书。“我们要建立全面的考核制度,这是我们最重要的指挥棒。”她说。
地方党政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正制定中
刘永富指出,“十三五”提出了两个“确保”任务,即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相应到2020年7000万农村贫困人口要全部脱贫,即每年要减少1000多万贫困人口。
要完成这样的任务,首先是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实行严格责任制,做到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扶贫工作,带领全党全社会推进脱贫攻坚。
这方面,作为指挥棒的贫困考核机制非常重要,目前中央对各省市自治区的考核办法正在制定中。
“初步的考虑已经有了,主要是要考核减贫成效,贫困人口脱贫了多少,贫困人口收入增加了多少,贫困县‘摘帽’了多少”,刘永富说。
他指出,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以及不是贫困人口的群众对扶贫帮扶措施的认可,还有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的成效,都是考核的内容。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十三五”期间,中央扶贫工作和往年不同,不会采取大水漫灌的方式,而是实施精准扶贫,变“输血”为“造血”,变重GDP为重脱贫成效,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一系列问题。
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雷明认为,这要求基层工作能很好地落实,因为贫困户确定光靠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显然不够。
同时,要实现贫困户的脱贫,需要多个配套政策,比如很多因病致贫的家庭,需要新农合和大病保险等制度,才可以解决最终的贫困问题。
据国务院扶贫办最新摸底调查显示:目前,全国现有的7000多万贫困农民中,因病致贫的有42%;因灾致贫的有20%;因学致贫的有10%;因劳动能力弱致贫的有8%;其他原因致贫的有20%。而这些贫困农民绝大多数都没有增收的产业。
而根据中央的安排,目前精准扶贫的主要手段有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转移就业一批、社会保障托底一批,这四种手段能分别解决3000万人、1000万人、1000万人、2000万人脱贫。
对贫困县考核将取消或减少GDP的权重
根据《决定》,下一步对于扶贫考核的要求也很严格。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区,要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省份要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此外,各地要出台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办法,大幅度提高减贫指标在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中的权重,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加快落实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的要求。
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建立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逐级督查制度,选择重点部门、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 要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指出,对基层的考核已经有了一些政策。
比如有些生态脆弱县取消GDP的考核,其他的贫困县的考核要减少GDP的权重,60%以上的考核分数是脱贫的成效,对此中央已经有了一个指导意见,目前22个省份里面已经有10个省份出台了具体的办法。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下一步在具体扶贫考核和政策执行推进方面,仍要考虑一些细节问题。比如防止地方扶贫作假的问题,未来扶贫资金巨大,2016年中央和省级的财政扶贫投入都会有大幅度的增加。
对此,除了要在制度设计上规避扶贫造假骗取资金问题,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也应审慎合理,防止扶贫资金导致的农牧业产能过剩,或销售难等衍生问题,反而不利于农民脱贫。
一位曾在甘肃、宁夏等地调研的专家指出,过去一些地方政府鼓励种植枣树后,农民一哄而上最后造成大量滞销。中国社科院农发所研究员李国祥建议,政府扶贫不要干预一些产业具体的发展,还是要采取市场化推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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