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聂品)中国社会科学院系法学所的周汉华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之“网络安全”论坛中指出,中国网络安全立法和中国信息化进程呈现出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即中国信息化发展越快,网络安全就变得越重要。
周汉华表示,中国接入互联网有21年,网络安全立法的探索更早,“863”计划的制定开启了中国对网络安全立法的初步探索。“863计划”是邓小平当年批准了四个科学家的建议,要在高新技术领域追赶先进水平。其中,信息技术成为一项重要的方向,国家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来进行政策和法律的研究。1994年中国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即是第一个行政法规,确立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管理办法。
另外,周汉华还总结了中国网络安全立法的六项基本特点。
一是立法的位阶逐步提高。从探索阶段的行政法规,更多的是规范性文件,到现在网络安全法、反恐法,国家安全法等等高位阶的法律逐步出台。
二是,网络安全范围逐步扩大。
三是,相关主体的行为规范日益明确。不同的行为主体都要遵守相应的规范,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就有明确的衡量尺度。
四是,网络管理的方式开始实现从行政方式向法制方式,从传统的管理向现代治理的转变。
五是,依法治网,推进网络空间法制化的总体思路日益形成。
最后,网络安全立法的成效得到明显的提高。从产业的发展、网络环境越来越清朗可以看出,网络管理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性、整个信息化提升的幅度等,都得到了有效、全面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