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记者 王立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9日对外公布2015年国家园林城市名单。在46个“国家园林城市”、78个“国家园林县城”、11个“国家园林城镇”外,7个城市成为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河北沧州市等46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河北高邑县等78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山西巴公镇等11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徐州、苏州、昆山、寿光、珠海、南宁、宝鸡等7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这也是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首次命名。
据介绍,从1992年开始,全国就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国约有半数城市(310个)、1/10的县城(212个)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园林城市创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生态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城市宜居品质。
数据显示,与创建之初相比,全国城市园林绿地总量大幅度增长,城市绿地总量增加了4.7倍,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升了6.3倍,城市公园面积增长了8倍。各地有效落实出门“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指标要求,多数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接近或超过80%,城市公园更加亲民、便民、惠民,公园绿地成为健身、休闲和娱乐重要场所,广大市民就近游园数量快速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