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政法机关将秉承“去、创、改、安”理念,四方面着力全面助推供给侧改革。这是记者近日在武汉举办的湖北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中了解到的。
会议透露,“去”是指在做减法化解过剩产能的过程中,政法机关将坚持做到依法公正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用法治办法化解过剩产能,努力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解决发展要素闲置、浪费问题。
“创”是指政法机关鼓励创新创造,着力发挥法治对创新创造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机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改”即是贯彻《湖北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的要求,做到切实保护改革者,促进形成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支持改革、激励改革者的社会氛围。
“安”则是指政法机关将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