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了解到,全国人大代表、光大集团董事长唐双宁建议尽快建立金融风险联防机制。
唐双宁表示,金融风险联防机制的建立,重点包括体制、政策和技术三个方面。体制上,尽快改变“一行三会”各管一域,缺乏有效协同的局面;政策上,宏观政策应政出一门,监管政策应方向协同,微观措施应信息相通;技术上,建立管理信息平台和数据共享平台,确保互联互通。
唐双宁具体建议:一是加快联防机制顶层建设。配合金融改革总体方案,构建各金融主体之间的制度协调机制,提高金融联动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在金融风险预测、分析、评估和防范方面,形成常态化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机制;二是成立金融安全委员会。建议成立国家层面“金融安全委员会”,成员包括一行三会、财政、工信、网办、公安、安全、商务等部委办,发挥综合防范金融风险的“拉网式”安全平台作用;三是建立金融安全信息网络。建立金融安全信息共享网络。由央行牵头建立金融安全信息共享制度和金融监管信息数据库,涵盖银行、证券、保险业、外汇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机构和个人征信信息、重要高管人员道德风险信息等各类信息。
据介绍,当前中国金融风险趋于严峻,并出现需要高度重视的新特征:金融风险多重隐患。由不良贷款引发的信用风险,业务人员违法违规引起的操作风险,汇率、利率、股市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创新过度引发的法律风险,资产负债错配引发的流动性风险,监管缺失引发的互联网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风险,金融国际化引发的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等。多重金融风险隐患逐渐显现,对中国金融安全构成威胁,且风险之间交织并存。传统风险与创新风险交织并存、合规风险与违规风险交织并存、资本市场风险与资金市场风险交织并存、合法机构风险与非法机构风险交织并存、法律风险与道德风险交织并存、监管风险与无监管风险交织并存、本币风险与外币风险交织并存、科技风险与人为风险交织并存、表内风险与表外风险交织并存、境内风险与境外风险交织并存、实际风险与心理风险交织并存、真实风险与信息风险交织并存。上述十二类风险交织并存,大大增加了风险的复杂程度和处置难度。
唐双宁表示,必须建立金融风险联防机制。上述多重风险隐患的蔓延,特别是风险之间交织感染,使得金融风险出现明显的跨行业、跨机构、跨市场、跨领域、网络化“联动”的趋势。面对这种趋势,单个的监管部门,单一的管控方法将无法有效防止风险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