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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空转近六年招股书承诺缘何形同虚言?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高文力 2016-03-22 08: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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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IPO、再融资等直接融资渠道作用显著。但也有极少数上市公司,以“融资”之名行“圈钱”之事,所募资金闲置三年五载的情况时有出现,当年招股书中公告的投资计划和承诺形同虚言。

作为募集资金长期空转的典型案例,大连就有那么一家中小板公司,所募资金已空转近六年。据该公司刚公布的2015年年报,公司总资产规模只有11.6亿元,但2016年却将要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一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对此的解释是“保护股东权益使收益最大化”,而这部分募集资金已闲置了近六个年头。

该公司2011年以每股24元发行2500万股上市,实际募集资金5.66亿元,但到2015年底,公司实际投入使用的募资只有8000多万元,有85%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没有进入到实业中,其中的问题出在哪里呢?

按照该公司2011年公告的招股说明书的计划和承诺,其将以3.01亿元投入塑机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4500万元用于技术中心建设。此外,另1.6亿元超募资金将用于设立机床子公司等项目,向机床行业延伸。但遗憾的是,上述项目至今都没有实际投入。面对延迟投入的原因,公司在最新的年报中仍然老生常谈:塑机装备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因当地政府暂未完成建设用地的净地工作而延期建设。另外,超募资金的使用也非常不理想,一是公司暂停了机床子公司项目,另一个是拟用2299万元收购德罗斯巴赫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项目已终止运作,标的企业已进入破产核销之中。无论是该公司的IPO募集资金还是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没有一项是步入正轨的。

再回看该公司当年在招股书中的具体表述:本次IPO募集资金拟投向“塑机装备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系公司根据双壁波纹管市场需求整体情况及公司的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经过系统细致的市场调研及反复论证而最终确定的。上述项目的实施将会大大提高公司技术研发设计能力,扩大生产规模,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公司经营业绩有望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在风险提示中,公司仅提到上述项目的实施仍存在投资项目效益不确定和投资项目导致折旧及摊销增加的风险,丝毫没有提到土地准备的风险,且其对募投项目所用土地状况的表述为:为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公司已于2011年3月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大连高新技术园区龙头分园E21、E24、E25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高新园区国用(2011)第05011 号),使用权面积11.38万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建设地位于大连市高新技术园区龙头产业园内,该地区水、电、供热、通讯、交通等设施齐全,建筑施工条件良好;另一个募投项目“技术中心项目”也是如此。既然招股书中表示水电通讯等设施齐全,怎么募集资金到手后反而变成“不是净地”,而且连续近六年都没有拿到净地?对于市场的疑问,该公司有关人士日前表示“快了,今年差不多”。

记者还注意到,招股书中,公司项目已通过环评。招股书显示:2010年12月3日,大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出具环评许准字【2010】第060159 号文,对公司编制的《三垒塑机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准本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本项目目前已完成可研编制、环评、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之后的土建、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计划在一年内完成。

对于这一怪现象,有投资者认为,直接融资本为推动企业发展,但有些企业没有时间成本的概念,更没有股东意识,这不仅降低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不利于市场的正常发展。而记者注意到,这种募资时“如饥似渴”,一旦资金到手便低效使用或无效空转的现象还不在少数。辽宁另一家刚刚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创业板公司也有此情形。2010年该公司IPO募资7.78亿元,表面看,该公司上市后先后以购买股权的方式投入三个燃气、能源项目,但在2015年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又转出所购买的股权,等于募集资金空转一圈又回到上市公司,该公司实际投入的只有两个小项目,可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栏中却表述为已使用4个多亿。

募集资金的募集、使用是资本市场的核心功能,不重视承诺、不规范使用的公司应受到有效监管和关注,虽然监管部门要求年报披露时单独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但对于低效、违规使用等并没有处罚和整改要求,使披露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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