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国内经济 - 正文

科技部:到2020年形成一批有全球影响的创新中心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严洲 2016-04-14 14:45:1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4月14日从科技部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确保2020年实现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目标,科技部制定了《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指引》。

指引提出,到2018年,推动东中西及东北等不同地区的一批省市率先进入创新型省市行列,创新型省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5%以上,形成一批高端引领的创新型企业、人才团队,若干重点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基本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动更多省份和城市进入创新型省市行列,形成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区域创新中心、科学技术重要发源地和新兴产业(爱基,净值,资讯)策源地,初步形成协同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型经济格局,发展驱动力实现根本转换,对建成创新型国家形成有力支撑。

指引强调,促进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在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强化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协同创新,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

培育一批具有引领产业变革的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品牌和产业集群;

实施一批产业技术创新重大行动或工程,加快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并推广应用,培育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

统筹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创新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和发展新动力(爱基,净值,资讯),形成区域创新发展高地;

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形成一批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区域创新中心,成为区域和城市重要的战略创新力量;

引导银行、保险、证券、创投等金融和民间资本投入科技创新,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

加强央地联动、军民融合、产学研合作,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和有效互动的区域创新网络。

指引明确,根据部省会商形成的战略共识,结合“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国家区域战略实施和东中西及东北区域布局,采取以创促建、试点先行的方式,选取若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显著创新特色优势的省份,支持开展创新型省份试点建设,逐步推动试点省份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

另外,科技部将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定期工作会商机制,部省双方主要领导将共同研究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有关重点工作。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