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尽快出台养老金投资运营配套政策文件
■本报记者 孙华
昨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2016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6年第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的情况。在谈到关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问题时,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这个《办法》,人社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工作,在前期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目前正在抓三个层面的工作。”
第一是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性文件。李忠表示,人社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围绕投资的相关配套文件,包括委托投资管理合同,委托投资资金归集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托管机构和投资机构的选聘办法,还有一些财务会计核算细则等。目前这些文件都已取得明显进展。下一步,人社部将突出重点,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文件。
第二是做好与地方的对接。李忠介绍,人社部正在向各省了解情况,主要是了解地方委托投资的意愿,具体的投资计划等情况。目前,一些进展较快的省份已经制定了投资计划,表示出了非常积极的投资意愿,其他地方也在抓紧摸底,进行相关的论证。对此,人社部也在加强对各地方的指导,主要是让地方摸清家底,搞清楚各地基金存量、收支情况、基金存储结构等情况,才能确定地方委托投资的具体安排。
第三是人社部正在研究制定投资的策略。李忠透露,为了保证地方资金归集到中央层面后能够及时投入运作,正在协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制定相关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策略,对短期、中长期投资目标和风险管理政策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且确定相应的资产配置方案,确保养老金投资运营今年能够顺利启动实施,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养老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办法》所称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办法》明确,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同时,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