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5月3日专电(记者段续)记者从吉林省政府了解到,为促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顺利进行,吉林省根据各地商品房库存规模和房地产市场实际,将全省城市分为四种类型,实行“一城一策”,争取利用2-3年时间,使本地区库存处于合理水平。
四类城市中,一类城市为库存规模大、需求较为旺盛的城市,包括长春、吉林、松原、梅河口、农安等5个城市和地区。二类为库存规模大、需求不旺盛的城市,包括通化、四平、辽源、公主岭、榆树、伊通、延吉、珲春等8个城市和地区。三类为库存规模小、需求不旺盛的城市,包括白山、长春市双阳区、德惠、永吉、舒兰等23个城市和地区。四类城市为库存规模小、需求较为旺盛的城市,包括白城、长白山(603099,买入)保护开发区、长春市九台区、桦甸、梨树、双辽等15个城市和地区。
通过分类调控,吉林省计划通过到2018年底,一类城市商品住房库存量比2015年年底减少25%,二类和三类城市减少30%,四类城市不设任务。
此外,吉林还从土地供应入手,进行总量控制。吉林省国土厅副厅长王顺军说,吉林省已明确要求各市县本年度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超过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