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金融办获悉,今年5月起,河南适度放开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区域限制,改变其“隔着一条马路,不能做对面业务”的经营尴尬。
河南自今年5月起,按照“属地负责,一线把关”的原则,允许注册地在省辖市辖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同城跨区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但不得跨县(市)。与此同时,允许注册资金3亿元以上小额贷款公司在其省辖市范围内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河南省金融办表示,跨区业务经营的探索,有利于小贷公司的业务开展,发挥其普惠金融的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河南开始允许大型骨干企业法人(上市公司)发起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围绕该企业供应链在全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但设立此类小额贷款公司,须经属地政府或省级主管单位出具风险防范承诺书并经监管部门逐级审核、省级监管部门批准。龙头企业可根据平时与供应商的经营账务往来,预估风险并提供便捷贷款,实现贷款者与小贷公司双赢。
据了解,截至2016年3月末,河南省小贷公司数量已达317家,贷款余额233亿元,为大量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融资提供支持。(甘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