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产业观察 - 正文

大股东占款成新三板治理抓手: 勉为其难还是大势所趋?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常亮 2016-05-26 09:01:3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从2015年年底开始,新三板监管政策全面收紧,重中之重在于大股东占款专项整治。

根据今年3月初股转系统关于“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的一份内部培训讲话文件,股转系统对于在沪深A股市场20余年发展史中屡见不鲜的大股东占款问题十分警觉,明确提出:

“在主板治理多年的情形,在新三板死灰复燃”。

而对于主办券商的诸多问题,股转系统认为:

“表面上看是操作失误,实际是券商内部控制混乱。”

早在去年11月至12月,以凌志环保为典型案例的新三板公司大股东占款问题开始浮出水面,并由此开始了主办券商对大股东占款专项自查,相关结果提交后,各地证监局又进行抽查。2015年报披露工作中,监管层又针对大股东占款问题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

2016年以来,主办券商共发出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计报告169篇,发出关联方占款的风险提示性公告71篇。5月份,时空客(831335)、爱林至善(833083)、中天利(831035)等多家公司出现违规占款现象,并遭当地证监局调查或出具监管警示函。

针对大股东占款的重点打击,招招打在新三板市场的软肋上,实际上反映了现阶段新三板市场现状与现行行政监管体制的冲突。

公开数据显示,新三板市场目前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总股本比例达100%的企业,只有15家,均为2014年前挂牌的公司。7357家新三板公司中,仅1381家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总股本比例超过50%,更有2471家全部股份为限售流通股。5676家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超过流通股总量的90%。

而从股东人数来看,3719家新三板公司股东人数不超过10人,数量占全部挂牌公司总数比例超过50%;仅234家公司股东数超过200人,只占全部挂牌公司的3.1%。

这意味着无论从股权结构还是股东人数来看,绝大多数新三板公司虽已被监管层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范畴,但距离真正的“公众公司”仍很遥远,新三板公司若想实现“名实相符”,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近日有传闻称首次市场分层即将进入最后冲刺阶段,针对新三板公司大股东占款的再次汇总反馈令不少一线挂牌业务承做人员及持续督导人员感到“力不从心”,乃至直言“勉为其难”:

“股转系统的挂牌审核标准是相对宽松的,新三板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往往是最近一两年才启动的。但针对大股东占款的监管,都是通过地方证监局实施的,尺度是参照A股标准。A股公司至少经历了中介机构最少两年的上市辅导,新三板公司有这个条件吗?”

这无疑反映了现行监管政策和新三板市场现状之间的张力所在:既要又快又好地发展全国性成长型企业股权交易市场,又要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最为恶劣的公司治理问题,这不仅反映在大股东占款一项事务中,未来将涌现的其他问题亦不可小觑,这正是2015年新三板挂牌数量大举扩张后的“成长的烦恼”。

在2016年挂牌企业超过1万家已成定局的情况下,出现个别风险事件的可能性也已不可避免,通过关联交易或占款掏空公众公司的行为将是最不可容忍的现象,也势必增加中介机构和挂牌公司的合规成本。

一方面要公司治理在短期内实现质的飞跃,另一方面又要适时推出差异化监管和服务,个中平衡已愈发难以把握。笔者认为,在当前形势下,监管全面趋紧势不可挡,但差异化服务仍难推出,后果可能是市场的进一步冷却。

然而从长远意义来看,通过对新三板公司的严格要求,令中国最具成长性的企业迅速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形成示范效应,已远远超过单单一个市场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义。而对于众多中小企业来讲,是否选择接受这层考验,将决定企业未来发展路径。

对于很多行业企业来讲,登陆资本市场是一条单行道,其实并无选择余地。监管层如何拿捏个中尺度,中介机构如何适应此中种种错位和冲突,将决定新三板接下来数年的生态环境。(编辑 郑世凤)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