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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推行政务公开 围绕“土十条”做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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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不是权责清单编制的试点部门,但在最新的《环境保护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环保部提出,要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

这是《方案》中16项主要任务的第1项。具体而言,需要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保留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确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司法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证监会开展试点。

国务院要求,未列入试点范围的部门,可参照本方案先行做好本部门权责事项梳理,为下一步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准备。

“环保部不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单位之内,但环保部也在积极推进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这说明环保部对明确权力和责的对范围工作高度重视。”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

此外,《方案》提出,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在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中,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开项目建设环境影响、主要环保措施等相关信息,做好公众参与工作。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前依法公开环评文件全本,环保部门受理后,应向社会公开受理、审查、审批等相关信息。

《方案》还要求,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研究推进环境保护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此外,《方案》提出,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首先, 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正式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内容包括:重点区域未来5天形势、省(区、市)未来3天形势、重点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

其次, 2016年1月起,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以下简称《公开方案》),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通过网站、地方主流媒体等公开渠道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

根据《公开方案》,各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包括:监测的地表水(河流、湖泊或水库)、地下水水源数量,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方法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等;列出水源所在城市名称、水源名称、水源类型水质达标情况,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水质超标原因分析。

同时,环保部将会同住建部、水利部和卫生计委公开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住建部负责供水厂出厂水质的检测,水利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卫计委负责千家万户的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监测。所以在饮用水水质信息方面,需要多部门协调。”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

此外,《方案》要求,公开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信息。围绕今日发布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这是环保部首次发布完整深入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主要是为了落实国办此前发的《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对 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相比公众熟悉的信息公开概念,政务公开的外延要更广一些。这意味着环保部未来对外公开的力度会更大。(编辑:陈洁,如有建议意见请联系wangjk@21jingji.com,chenjie@21jing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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