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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专员办:找准四个着力点 深入推进专员办业务转型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6-06-02 12: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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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日 来源:江西专员办

近日,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财预〔2016〕38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结合一年多来的转型实践,对于如何贯彻部党组的决策部署、落实《意见》要求,江西专员办提出以机制、制度、信息化和队伍建设为着力点,不断开创工作转型新局面。

一、以机制建设为抓手,拓宽监管局面。充分发挥专员办“派”和“驻”的优势以及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建立和完善专员办与财政部司局、地方财政部门和其他中央监管单位的联合联动机制,拓宽监管局面。一是完善与财政部司局顺畅的工作联动机制。密切业务处室与对口司局的工作联系,对于单项工作,要及时反馈工作开展中的问题和情况,取得点对点的指导;对于综合性、交叉性的问题,及时报请预算司协调推动,及时解决。二是健全与地方财政部门的联动机制。强化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消除地方财政部门的顾虑,实现信息交流联动、日常监管联动和整改落实联动,即打通与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的信息交流渠道,借调地方财政部门的人员参与日常监管工作及专项的检查核查工作,建立地方财政部门对整改落实的督促及反馈制度。三是建立与其他中央监管单位的联合联动机制。以财务预算管理为纽带,借助国税、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夯实监管基础。一是有保有压,对监管事项进行全面的梳理。目前,专员办常规性工作共有102项,涉及部门预决算、转移支付、非税收入监缴、国有资产管理等,仅就专员办的人力而言,如果面面俱到,难免监管流于面上、深度不够。而且有的监管事项的文件依据过时,与当前的预算管理改革不相适应。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对不适应专员办转型要求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订。二是合理调整内设处室的职能。根据转型需要,对专员办内设处室的职能作相应调整,将专员办的工作重点与财政管理的重心契合起来。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尽快实现与财政部主要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确保监管工作能及时共享必要的数据信息。充分利用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强化过程监控,并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充实完善中央预算单位管理信息库。二是积极主动争取加入财税库银网络系统。协调地方财政、国税、人民银行等部门开放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借助地方预算综合管理等系统,辅以调查、核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地方收入状况、支出结构等信息,重点建立完善对地方政府债务动态监管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反映地方财政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三是完善现有的信息管理手段。如预算监管一体化系统以及结合专员办实际建立的基础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实施动态监控,利用大数据做好分析调研,服务于监管工作。

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提高履职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狠抓作风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围绕转型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转型”,努力与财政中心工作合拍共振、融入融合,切实把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作用渗透到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服务财政改革发展。二是狠抓思想政治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干部牢固树立家国情怀,形成比学赶超、乐于奉献、奋发进取的良好机关氛围。三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统筹安排专业培训,加大干部到财政部业务司局和地方财政部门交流学习力度,近距离学习财政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在提高专员办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上下功夫。四是善于借助外力。建立外聘人才库,广泛吸纳社会中介机构、高校等单位的人员参与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克服人少事多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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